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2年时间,公司现在告知我说要倒闭了,给我的安排是调到其他岗位,工资减了一半,我不接受,但是我又签了一份同意解除合同的纸,这样还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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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是不属于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解答于 2023-10-16 16: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