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枫 律师
海南真格律师事务所
营养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体损害后发生新陈代谢的改变,日常的饮食中不能满足损害机能对各种营养素的要求,需要通过从其他食品中汲取营养所支出的费用。根据《民法典》第1197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建议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3-12-16 07: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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