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海 律师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解答于 2024-01-04 0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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