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虹 律师
上海君悦(厦门)律师事务所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解答于 2024-02-26 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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