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
若男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且房产证仅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视为男方对女方的个人赠与,该房产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特殊情况
双方有书面约定:若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或约定按份共有,则房产按约定处理。
婚后共同出资或还贷:若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如装修、维修)或共同偿还贷款,即使房产证仅登记在女方名下,共同出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出资有共同购房意愿:若男方出资时明确表示与女方共同购房,仅因贷款、限购等原因登记在女方名下,法院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男方可能因出资较多而适当多分。
建议:
若涉及房产归属争议,建议保留购房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协议等),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明确产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