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当事人: 您好,我先说一下事情经过,前几天我家孩子在摆摊的卡丁车经营场所消费玩卡丁车,突然窜出来一个小孩我家孩子开的卡丁车撞到了对方,当天对方孩子受伤我们带去了医院检查花了一千五,后续又给了对方家长两千块钱治疗费用,经营场所老板现在不露面,我们在他经营场所出的事情,他也没有尽到保护措施,这个事情卡丁车老板应该赔偿吗
答 您遇到的是卡丁车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责任纠纷,卡丁车老板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以下是详细的专业法律分析和建议:
一、卡丁车老板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您提到的“经营场所老板没有尽到保护措施”,比如未设置安全警示、未安排人员维持场地秩序、未对未成年人驾驶卡丁车进行必要的安全引导等,都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因此老板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责任的划分方式
事故的赔偿责任并非由您一方全部承担,而是需要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划分:
1. 您方的责任:您的孩子驾驶卡丁车时未充分观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部分责任;
2. 对方孩子的责任:对方孩子突然窜入场地,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3. 卡丁车老板的责任:老板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对应的过错责任(通常这类场所的安全保障责任占比不低)。
三、您可以采取的维权步骤
1. 固定老板未尽义务的证据
收集以下材料:
- 卡丁车场所的现场照片(证明无安全防护、无警示标识等);
- 消费记录(证明您在该场所消费);
- 与老板沟通的记录(证明老板事后避而不见)。
2. 与老板协商分担费用
您可以主动联系老板,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要求其分担已经支出的1500元检查费、2000元治疗费(后续若有新增费用,也可一并主张)。
3. 协商不成的维权途径
若老板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
-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文旅部门投诉该场所的安全隐患,要求行政部门介入协调;
- 若对方家长后续主张更多赔偿,您可以申请将卡丁车老板列为共同被告,由法院依法划分各方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