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当事人:刑事案件: 两人三次盗窃一千两百元,会怎么判
帮问助手:两人是否有犯罪前科?
当事人:无犯罪前科
帮问助手:被盗物品是动产吗?
当事人:是动产
答 两人三次盗窃价值1200元,无犯罪前科,被盗物品为动产,可能构成盗窃罪,具体量刑需结合盗窃次数、金额及情节综合判断:
一、法律定性
盗窃罪构成要件(《刑法》第264条)
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三次以上)或盗窃财物价值1000-3000元以上(各省标准不同,1200元通常达到立案标准)
主体:两人均为一般主体,无犯罪前科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
客体:动产所有权(符合“被盗物品是动产”的条件)
二、量刑分析
基础量刑:
盗窃金额1200元+三次盗窃,属于“数额较大”且“多次盗窃”,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两人为共同犯罪,需区分主从犯(需结合分工、作用等判断)
从轻情节:
无犯罪前科:可认定为初犯,酌情从轻处罚
退赃退赔:若主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减少基准刑30%以下
认罪认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减少基准刑10%-30%
三、可能判决结果
单处罚金:若情节较轻(如未造成严重后果、退赃积极),可能仅判处罚金刑
拘役或管制:若金额刚达立案标准且无其他从重情节,可能判处拘役3-6个月或管制
有期徒刑:若存在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情节,可能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需结合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