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他人处理赃物的处罚,需根据具体行为情节和涉案金额等因素确定,可能涉及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具体如下:
一、治安处罚如果帮助他人处理赃物的行为情节较轻,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处罚如果行为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一般情节: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下情形通常认定为“情节严重”:
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价值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
掩饰、隐瞒10次以上,或3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掩饰、隐瞒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救灾、抢险、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的;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5辆或价值总额达到50万元的;
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的等。
注:具体处罚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若存在自首、立功、退赃退赔、为近亲属掩饰且系初犯偶犯等情节,可能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