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共同承包工程,结算回来的钱一直是打到他名下的卡里或者微信,现在我发现有50多万被他弄没了,怎么办?
律师建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首先收集已结算工程款总金额的证据,同时对双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其次收集对方转移或者挥霍,不当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相关证据至少要能够相互印证,足以排除合理怀疑。使他转移财产的事实,达到高度的盖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