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依法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并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立即保存证据。保留剩余饮料、原包装、购买小票或支付记录,拍摄饮料生产日期及过期时间照片。如出现腹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并保存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作为后续索赔依据。
其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您可据此向商家主张退款并索赔一千元(如价款十倍不足一千元)或实际损失的三倍。
维权途径方面,建议先与商家协商解决,明确提出退货及赔偿要求。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处理。您亦可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如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可持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特别提醒,若因饮用过期饮料导致健康受损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您可一并主张赔偿。对于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