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件背景
你手下的工人在工地与他人打架。对方要求赔偿18000元,但你的工人跑了,拒绝承担责任。同时,项目部不让报警,还要求直接从你的工程款中扣除这笔赔偿。
2. 法律分析
• 你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你作为雇主,可能需要先承担赔偿责任。
• 项目部的责任:如果项目部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如未及时制止打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程款扣除:项目部无权直接扣除你的工程款,这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赔偿是侵权责任,而工程款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
3. 建议步骤
1. 报警:立即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明确打架事件的责任划分。
2. 拒绝私自扣款:明确拒绝项目部直接扣款的要求,告知其需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3. 与项目部协商:要求项目部承担其应负的管理责任。
4. 事后追偿:在你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重大过错的肇事工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