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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你好!我现在在公司上班,做了7年半了,我现在听力下降,如何找公司?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适用解释:该条款赋予了您进行“职业病诊断”的权利。您需要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以确定您的听力下降是否属于法定职业病(如噪声聋)。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一旦您的听力下降被诊断为“职业病”,即应被认定为“工伤”,从而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布于 2025-08-25 01:15:27
卢心玫15位律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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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回复动态

卢心玫
卢心玫
律师
2025-08-25 01:15:27
服务 403
已帮助 403
当事人:你好!我现在在公司上班,做了7年半了,我现在听力下降,如何找公司?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职业病诊断】“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适用解释:该条款赋予了您进行“职业病诊断”的权利。您需要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以确定您的听力下降是否属于法定职业病(如噪声聋)。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一旦您的听力下降被诊断为“职业病”,即应被认定为“工伤”,从而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夏境
夏境
律师
2025-08-20 16:59:56
服务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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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对继父有赡养义务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指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协助和保护的义务。所以继子对继父是否承担赡养义务,关键要看双方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 如果继父对继子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教育和经济上的供养,比如继父在继子未成年时与其共同生活,对其长期给予关怀照顾和经济支持,那么继子就有赡养继父的法定义务。但要是继父与继子相处时间短,未对继子履行过抚养教育职责,继子在法律层面通常没有赡养继父的义务 。
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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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05: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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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给儿子,需要交税吗?
你好,以赠予形式房产过户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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