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解除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考量因素:
子女意愿若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例如,在一些案例中,孩子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某一方生活,法院会予以考虑。
抚养能力与条件法院会评估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收入、固定住所且能提供良好教育资源,可能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孩子的生活现状若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形成稳定的生活习惯和情感依赖,法院通常会维持现状,以减少环境变化对孩子的影响。
双方的抚养意愿与态度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的一方,在抚养权争夺中更具优势。
非婚生子女权益平等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抚养权归属不因父母未结婚而受影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负担抚养费。法院判决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上述因素作出裁决。
建议: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诉讼中,需提供证据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及对孩子成长的有利条件。同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和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