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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院是否受理,核心看纠纷类型+是否满足起诉条件+有无法定前置程序,不是所有土地纠纷都能直接起诉。
一、先分清纠纷类型,定是否需前置
1. 权属争议(所有权/使用权,含宅基地边界):法定前置——先找政府确权。《土地管理法》第14条: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由乡镇或县级政府处理;单位间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才受理。跳过政府直接起诉,法院通常不受理。
2. 承包经营类民事纠纷:无需政府前置,符合民诉条件法院直接受理。包括: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侵权、互换转让/流转纠纷、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例外:未实际取得承包经营权、仅对补偿费数额有异议,法院不受理,应找行政部门。
3. 其他民事纠纷:如土地侵权(占、毁地)、流转合同违约、相邻权纠纷等,属民事受案范围,可直接起诉。
4. 行政纠纷:如不服征地决定、登记行为、处罚等,按行政诉讼规则,部分需先复议,再起诉。
二、法院受理的基本条件(民诉法122条)
1. 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 有明确被告;
3. 有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 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三、常见不受理情形
• 权属争议未经政府确权,直接民事起诉;
• 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起诉;
• 仅对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数额有异议;
• 已达成有效仲裁协议,又向法院起诉;
• 超过诉讼/起诉期限;
• 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四、实操步骤
1. 先定性:是权属争议,还是承包/侵权/合同纠纷?
2. 权属争议→先申请乡镇/县级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3. 承包/民事纠纷→备齐证据(合同、确权证书、流转协议、侵权视频/照片、沟通记录等),写诉状,向土地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
4. 行政纠纷→按行政诉讼流程,必要时先复议。
要不要我帮你判断你的纠纷类型、是否需要政府前置,顺便列一份起诉所需证据清单和诉状要点?你简单说下纠纷情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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