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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后申请国家赔偿,通常需走以下法律程序:
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途径选择: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行政复议:向作出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需在知道强拆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行政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强拆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证据收集:收集强拆现场照片、视频、房屋产权证明、征收补偿方案、报警记录等,证明强拆行为违法及自身权益受损。
提出赔偿申请
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向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提交书面赔偿申请,写明申请人信息、赔偿请求、事实依据和理由,并附上证据材料。
申请期限: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强拆行为侵犯权益之日起2年内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处理
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2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包括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
若赔偿义务机关未在期限内作出决定,或赔偿请求人对决定不服,可进入下一步救济程序。
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对赔偿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对赔偿决定不服,或赔偿义务机关未作出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自赔偿义务机关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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