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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的核心法定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就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这类案件本身情节较轻,法定刑不高,嫌疑人没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常见情形。比如轻微的故意伤害、数额不大的盗窃、寻衅滋事等。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是实践中适用最广的条件,也是最需要律师论证的部分。关键在于证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通常需要结合案件情节、嫌疑人的悔罪态度、是否有固定住所和工作、是否有保证人监管等因素判断。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是人道主义保障条款,只要满足身体或特殊生理状态条件,且没有社会危险性,就可以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怀孕/哺乳的妇女,即使案件较重,也大概率会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嫌疑人被拘留、逮捕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案件还没侦查、起诉完毕,就必须变更强制措施,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这些情形,取保候审成功率极低
即使满足上述条件,有以下情况的,办案机关通常不会批准取保候审:
•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涉嫌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重罪的;
•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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