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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正式员工主动立即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但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即使是你主动提出,也可能有权获得。
具体取决于你属于以下哪种情况:
一、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无赔偿)
如果你因“家里有事”、“个人发展”等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法律程序: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若未提前通知就“立马走人”,属违法解除,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违法导致的“被迫辞职”(有赔偿)
如果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 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3. 未依法缴纳社保
4.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你权益
5.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无效合同
6. 公司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可立即解除,无需事先告知)
· 关键:离职时必须明确以“公司存在上述违法情形”为理由,并保留证据,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原因辞职而无法获得补偿。
三、赔偿金额怎么算?
若符合“被迫辞职”,经济补偿金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月工资”指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重要注意事项
· 证据:若主张“被迫辞职”,务必保留工资流水、欠薪记录、社保缴纳记录、沟通邮件等证据。
· 离职文件:签字前看清内容,若写“个人原因”辞职,事后很难再主张补偿。
· 维权:若公司应赔不赔,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请问你目前是哪种情况呢?是单纯想尽快离职,还是公司存在欠薪、未缴社保等行为?
姜新颖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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