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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作为被告的侵权案,民事立案走《民诉法》"四要件"+立案登记制,无金额门槛;若涉嫌单位犯罪(如知产、环保、伪劣产品),才走刑事立案,有数额/情节门槛。下面分开讲。
一、民事侵权立案(最常见)
按《民事诉讼法》第122条(2023修正),起诉须同时满足:
2015年起实行立案登记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符合上述条件且不属于法定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场登记立案,不再做实质审查。"立案难"已基本解决,但材料不齐仍会要求补正(《民诉法解释》第208条)。
实体法依据:《民法典》第1164条(侵权责任编调整范围)+ 第1165条(过错责任)/第1166条(无过错责任,视侵权类型定)。
💡 有限公司作被告没有特殊门槛,和普通民事主体一样——"谁主张谁举证",但立案阶段不查证据充分性,只查四要件。
二、刑事立案(有限公司涉嫌单位犯罪)
若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同时触犯刑法(如单位商标/著作权侵权、污染环境、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立案,标准是《刑事诉讼法》第112条:有犯罪事实 +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数额锚点(部分):
单位构成犯罪的,同时追究《刑法》第30、31条单位犯罪责任——对单位判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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