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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患上精神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
如果精神疾病是在入职前就存在,且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知情,员工隐瞒了病情,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会以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精神疾病患者在患病期间,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如果员工在患病期间,能够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其仍有能力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则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对于精神疾病患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病情的严重程度、对工作的影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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