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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下水道堵塞,其责任划分需要具体分析。
主要责任方可能涉及物业、特定住户或全体共用户主,具体包括:
① 公共主管道堵塞通常由物业负责;
② 分支管道堵塞由业主自行承担;
③ 人为使用不当由责任人赔偿;
④ 无法确定责任方时由共用户主共同分担。
公共主管道部分,由物业承担日常维护责任,若因未定期疏通导致堵塞,物业需担责;若因某户不当使用(如丢弃杂物),则由该户赔偿。
分支管道(仅连接单一住户):属业主专有部分,堵塞由业主自行处理;若因业主倾倒油污、异物导致堵塞,责任归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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