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打我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吗

2025-07-04 11:26:31

513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法律解析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别人打我我还手不一定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构成正当防卫的情况

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例如,在张女士与醉酒顾客刘某的冲突中,刘某先动手打张女士,张女士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随手拿起身边物品进行反击,且反击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符合特别防卫的构成要件:《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比如,当有人持刀行凶,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时,被侵害人进行还手反击,即使造成行凶者伤亡,也属于正当防卫。

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情况

属于互殴行为:如果双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而不是正当防卫。例如,小王和小张在饭店因争吵,小王先摔酒瓶,小张一拳打在小王面部,小王随即还手,两人的行为属于互相殴斗,不构成正当防卫。

存在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如果还手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不属于正当防卫。比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而被侵害人却使用凶器进行攻击,造成对方重伤或死亡,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其他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如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等,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刑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相关精选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