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从哪一年开始的

2025-07-23 0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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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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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制度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明确规定协议离婚需经历30天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作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重要内容,于2020年5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次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生效。

双方需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自受理之日起进入30天冷静期。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30日内共同申请离婚证;若一方未到场或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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