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发票不给钱怎么处理

2025-07-24 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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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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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了发票但对方不给钱,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且理性的沟通,明确指出已经开具发票但款项未支付的情况,询问未付款的原因,并要求对方尽快支付款项。

2. 发送催款函:如果沟通无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送催款函,正式通知对方履行付款义务,并说明可能采取的法律措施。

3. 暂停服务或供货:如果双方存在持续的业务往来,在合理范围内暂停为对方提供服务或供货,促使对方重视付款问题。

4.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邀请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行业协会、商会等,介入调解纠纷,促使对方付款。

5. 提起诉讼:若以上方法均无效,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沟通记录等,以证明双方的交易关系和对方的欠款事实。

6. 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担心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导致后续判决无法执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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