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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债务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解决
· 收集证据:整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结算凭证、往来函件等,明确欠款事实和金额。
· 正式沟通:以书面或面谈形式向对方表达催款意图,要求提供还款计划和期限,保留沟通记录。
· 发送律师函:若协商无果,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施加法律压力,促使对方还款。
2.申请支付令
· 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对方对欠款金额无异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通过后会向对方发出支付令,对方在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3.提起诉讼
· 确定管辖法院:工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清单、授权委托书等,明确诉讼请求(如工程款本金、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 申请财产保全:起诉时可申请查封对方资产或账户,保障判决执行。
· 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可与发包人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工程,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但需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一般为工程竣工或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18个月内)。
4.其他途径
· 向相关部门投诉:可向项目所在地住建局“清欠办”或信访部门提交材料,请求介入调解。
· 代位权诉讼:若承包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债权,分包人可依据《民法典》第535条,以自己名义起诉发包人,代位行使承包人的工程款债权。注意事项:
· 注意诉讼时效,工程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证据材料,确保维权过程合法合规。
· 若涉及农民工工资,可优先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等渠道维权。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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