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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管理人员被拖欠工资,可按从协商到法律诉讼的递进方式维权,全程需留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具体方法如下:
1. 优先协商沟通:直接找工地施工方、承包方负责人沟通,明确拖欠工资的金额和支付时间,最好签订书面支付协议。同时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为后续维权留证,这是最便捷高效的方式。
2. 向相关部门投诉: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的证据,监察部门会调查并责令工地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可能被要求加付的经济补偿金;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其对建筑领域工资支付有监管责任,能督促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3. 申请劳动仲裁:需在工资拖欠争议发生起1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证据。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工地不履行裁决,可凭裁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走司法诉讼途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若有明确的工资欠条,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工地快速支付工资。
5. 寻求额外协助:经济困难或不懂维权流程的,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律师服务;同时也能向工会反映,由工会协助与工地协商,提供维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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