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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仲裁后是否可以继续居住,需根据仲裁裁决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
仲裁裁决未涉及居住权或未要求搬离如果仲裁结果没有明确限制居住权,或未要求现居住人搬离,且法定程序尚未结束,通常可以继续居住。在此期间,居住人需遵守仲裁裁决及相关规定,不得实施妨碍仲裁执行的行为。
仲裁裁决确定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变动若仲裁裁决明确了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归他人,且新权利人要求居住人搬离,那么居住人需按照裁决执行,可能无法继续居住。例如,仲裁判定房屋归属另一方,新所有人有权要求居住人腾退房屋。
存在合法租赁关系且租赁在先若居住人是房屋的合法承租人,且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仲裁程序启动,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使房屋所有权因仲裁发生变动,承租人仍有权在租赁期内继续居住,直至租赁合同期满。
房屋被查封或限制交易若仲裁过程中房屋被法院查封或采取限制交易措施,一般不影响居住,但居住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对房屋进行重大改造。若法院后续要求腾退,居住人需配合执行。
建议仔细研读仲裁裁决书,并咨询专业律师,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若对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但在此期间原裁决通常仍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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