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买卖双方身份:买卖双方须为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其他村村民)购买宅基地上房屋,合同通常会被认定无效。
买方资格:买方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如无宅基地或因分户、住房困难等符合村集体规划情况。若买方已有宅基地且不符合相关申请条件,买卖行为可能无效。
房屋权属:房屋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完成确认登记,且不存在违章建筑、权属争议等问题。若房屋为共有财产,需所有共有人同意出售。
转让方式: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需一并转让,禁止单独流转。
集体同意:交易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如向集体经济组织外人员买卖、买方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等,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导致购房款难以追回,甚至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因此,购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需谨慎,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确保交易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