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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盗窃并不等同于多次盗窃。连续盗窃强调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盗窃行为,侵害的是同一法益;而多次盗窃是指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两者在概念、法律规定及构成特征上存在明显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二者对于正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连续盗窃并不必然就是多次盗窃。连续盗窃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盗窃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而多次盗窃是指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1、概念不同
连续盗窃更侧重于行为的连续性和主观故意的一致性。例如,小偷在一个月内每天都到同一商场的店铺里顺手牵羊一些小物品,其主观上就是想持续在该商场进行盗窃,这是连续盗窃。多次盗窃则主要强调次数,只要在二年内达到三次以上盗窃行为,不论每次盗窃间隔时间、盗窃物品价值等情况,都可能构成多次盗窃。
2、法律规定不同
在我国刑法中,多次盗窃是明确的入罪情形,即使每次盗窃的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也可能构成盗窃罪。而连续盗窃在司法实践中,更多是在量刑时作为一个考量因素。如果连续盗窃的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按照盗窃罪的相关规定定罪量刑,其连续性可能会影响量刑的轻重。
3、构成特征不同
连续盗窃侵害的往往是同一或同类法益,且行为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多次盗窃的各次盗窃行为之间可能相对独立,每次盗窃的时间、地点、对象等可能差异较大。
连续盗窃的法律认定有其特定标准。判断是否构成连续盗窃,需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考量。
1、主观方面
行为人必须具有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同一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自始至终都明确地认识到自己实施的是一系列盗窃行为,并且追求相同的犯罪目的。概括的犯罪故意则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盗窃计划,但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实施盗窃行为有一个大致的认识和意图。例如,行为人打算在某小区内连续盗窃多户人家财物,虽然没有确定具体盗窃哪几户,但只要是在该小区内实施盗窃,都符合其主观故意。
2、客观方面
要求行为具有连续性。这种连续性体现在时间、地点和行为方式等方面。时间上,盗窃行为之间不能间隔过长,通常是在一段相对紧凑的时间内实施。地点上,可能是在同一区域或者具有关联性的区域。行为方式上,各次盗窃行为具有相似性。例如,行为人在一周内每天晚上都采用撬窗的方式进入不同居民家中盗窃,就符合连续盗窃在客观方面的特征。
3、法律后果
连续盗窃如果达到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将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其连续性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一般会比单次盗窃量刑相对较重。
在司法实践中,多次盗窃的案例较为常见。以下通过具体案例来说明。
1、案例一
张某在一年半的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超市、便利店实施盗窃行为共五次。每次盗窃的物品价值都不高,有零食、饮料、小饰品等。虽然每次盗窃的财物单独计算都未达到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但由于其在二年内盗窃次数达到五次,符合多次盗窃的构成要件,最终张某被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这个案例中,法院主要依据其盗窃次数来认定其构成犯罪,而不是看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
2、案例二
李某在两年内,分别在商场、菜市场、公交车上实施盗窃行为三次。第一次在商场盗窃了一个钱包,里面有少量现金;第二次在菜市场趁摊主不注意偷了一些蔬菜;第三次在公交车上扒窃了乘客的手机。这三次盗窃行为时间、地点、对象都不同,但都属于盗窃行为,且在二年内达到三次,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多次盗窃,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3、案例启示
这些案例表明,多次盗窃不以每次盗窃的财物价值为主要判断依据,只要在二年内达到三次以上盗窃行为,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这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实施多次小额盗窃行为。
综上所述,连续盗窃和多次盗窃是不同的概念,在法律认定和司法实践中都有各自的特点和标准。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连续盗窃与多次盗窃交叉的情况,以及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具体界限等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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