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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是需要冷静期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而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的要求。
在成都,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是需要冷静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冷静期的意义
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的机会。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可能因为一时的矛盾和冲动就决定离婚,冷静期可以让双方在情绪平复后,更理性地对待离婚这一决定。
2、具体流程
夫妻双方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进入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特殊情况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要求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成都协议离婚冷静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时间、程序等都做了详细说明。
1、时间规定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这三十日是自然日,包含法定节假日。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日的时间供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样这三十日也是自然日。
2、撤回申请的规定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撤回申请时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
3、未申请离婚证的后果
如果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双方的离婚登记程序就终止了,如果还想离婚,需要重新申请。
在成都,诉讼离婚是没有冷静期的。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1、诉讼离婚的程序
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然后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陈述等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2、与协议离婚的区别
与协议离婚不同,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而且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诉讼离婚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时采取的方式。
3、适用情况
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虐待等严重过错行为时,另一方往往会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争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成都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诉讼离婚则不需要。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冷静期内财产转移、冷静期后一方不配合办理离婚证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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