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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到了并不一定能直接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发给离婚证。冷静期还涉及冷静期内撤回申请及冷静期届满未申请的不同法律后果,了解这些对处理离婚事宜很关键。
冷静期到了并不一定能直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1、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离婚冷静期内是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的。撤回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1、提出申请
想要撤回离婚申请的一方,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核实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核实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等。
3、发放确认单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给申请人《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此时,离婚申请即被撤回,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1、视为撤回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双方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不再有效,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2、再次离婚的程序
如果双方之后仍然想要离婚,需要重新按照离婚登记的程序进行申请,即再次提交离婚登记申请,重新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以及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申请发证期。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制度对离婚程序产生了重要影响。了解冷静期到了能否直接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的流程以及冷静期届满未申请离婚证的后果等问题,对于打算离婚的夫妻来说至关重要。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冷静期内一方遭受家庭暴力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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