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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桂林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1、冷静期时长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三十日的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2、冷静期届满后续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就此终止。

桂林协议离婚冷静期有明确的具体规定。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从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双方应冷静思考离婚决定是否慎重。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
3、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桂林离婚冷静期对夫妻有着多方面的影响。
1、积极影响
它给冲动型离婚的夫妻提供了缓冲时间。很多夫妻可能因为一时的争吵、矛盾而冲动决定离婚,冷静期可以让他们有时间平复情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无法挽回的决定,从而挽救一些本可以继续维持的婚姻。冷静期也促使夫妻双方在冷静思考过程中,更加理性地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助于达成更公平合理的离婚协议。
2、消极影响
对于一些确实感情已经破裂,且没有争议的离婚案件,冷静期可能会增加他们的时间成本和心理负担。比如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能希望尽快摆脱婚姻关系,冷静期的存在可能会让他们在这段时间内继续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桂林离婚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制度,有其特定的时长和具体规定,对夫妻也有不同方面的影响。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对于离婚冷静期可能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冷静期内一方出现意外如何处理等。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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