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共债共签”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或虽仅有夫妻一方签字但另一方事后以书面、微信等方式追认的债务等。
2.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衣食住行,医疗,孩子教育等等。
3.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以上便是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