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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给你讲一个不大众但实务中偶发、易踩坑的刑事罪名——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刑法》第334条之一),帮你快速掌握核心要点。
一、罪名与法条
-法条依据:《刑法》第33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
-立法目的:保护国家生物安全与人类遗传资源,规范相关科研与跨境流动,防止生物资源流失与基因数据泄露。
二、核心构成要件
1.主体:自然人、单位均可构罪。
2.主观:故意,明知行为违反国家规定。
3.行为(满足其一即可能构罪):
-未经批准,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如血液、组织、细胞、基因样本等),或非法运送、邮寄、携带出境。
-未经批准,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合作采集、保藏、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未经批准,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4.情节:情节严重才入罪,如批量采集、涉及敏感人群(少数民族、特殊疾病群体)、造成资源流失或数据泄露等。
三、处罚标准
-个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四、常见误区与典型场景
1.误区1:科研采样“为了研究”就合法。→必须经科技部等部门批准,获取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否则可能涉罪。
2.误区2:邮寄少量基因样本出境“没问题”。→即使数量少,未经批准跨境转移也可能触发此罪。
3.典型场景:
-生物公司未经许可,在乡村采集村民血液样本用于境外合作研究。
-科研人员私下将医院患者基因数据提供给境外机构。
-跨境电商非法售卖我国人群基因检测样本。
五、合规建议
1.采集/跨境转移前,向科技部申请行政许可,完成伦理审查,签署知情同意书。
2.保存、利用、对外提供过程中,做好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防止泄露。
3.与境外机构合作时,签订合规协议,明确资源归属与使用限制,避免违规外流。
六、与相似罪名的区分
罪名核心区别
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罪对象是人类遗传资源,侧重生物资源保护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对象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侧重海关监管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对象是基因编辑/克隆胚胎,侧重生物技术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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