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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罪】
法律条文
《刑法》第134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普通人最容易犯罪的场景
-工厂/工地/商铺里,安全报警、消防设备被你关掉、屏蔽、弄坏
-消防/安监来查,让你整改,你拖着不改、继续营业/开工
-没资质、没许可,私自储存汽油、酒精、易燃易爆品
-为了省事,删安全数据、拆防护装置
只要有出事的风险,不用真的死人、失火,就能定罪。
关键点
-这是行为犯:有危险行为就够罪
-刑期不重,但一样留刑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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