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赠与转账,分手后要求返还的诉讼时效

2026-03-05 1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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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是: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

  具体起算日期:

  1.若属于婚约纠纷和赠与合同纠纷,从正式分手那天算起。

  2.若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若有约定还款日期,按照约定的日期次日起算;若没约定还款日期或者约定不明确,从要求其偿还但对方明确拒绝起算;若对方未拒绝未回应未还钱的,只要最后一次催收未超过三年均可到法院诉讼(在分手后的三年内,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其他通讯软件等方式向对方主张权利,要求还钱,便可中断三年时效,重新计算。注意保留催收证据、能够确认联系的对方身份是本人。)

  分手后若主张撤销赠与,可先与对方协商,好聚好散,体面分手。协商未果,尽早准备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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