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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全款买房
•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财产,不分割、0比例,与婚姻时长无关。
•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共有,无约定时原则5:5;婚姻短、仅一方出资,法院可调至出资方6–7成。
•登记在对方名下:按出资与目的认定,多为共同财产,出资方5–7成。
二、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最常见)
•归属:判归登记方,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补偿公式: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房屋总房款(首付+贷款总额)×房屋现值÷2
•比例:登记方得房屋产权,另一方获还贷+增值补偿,通常占现值20%–40%。
三、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加名≠必然对半分!法院按出资、婚龄、家庭贡献、过错调整。
•婚龄短、未出资:仅获10%–30%补偿;长期共同生活:40%–50%。
四、关键规则
•约定优先: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法定分割。
•保护个人出资:首付、婚前还款不计入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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