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刑:假货不是“小生意”】

2026-03-30 11:43:21

913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每日一刑:假货不是“小生意”】

  卖假烟、假酒、假化肥、假水泥——这些“假货”生意,赚的是黑心钱,害的是消费者,也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针对的就是那些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构成此罪不看卖的是什么品类,核心是两点:一是明知产品是伪劣的;二是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只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就可能入罪。金额越大,刑期越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还要并处高额罚金或没收财产。

  很多人觉得“我只是在网上卖点高仿鞋”“我的化肥效果差一点但便宜”,但伪劣产品不仅坑钱,还可能害命——假农药让农民绝收、假灭火器在火灾中失效、假食品损害健康。赚钱的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别让“小生意”变成“大牢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