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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当事人来找我,拿着自己网上下载、双方随手签字的婚内财产协议,以为万事大吉。但真正打官司时我都会直接告知:这版协议大概率全部或部分无效,无法保护你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婚内财产协议确实合法有效、签字即生效,无需公证。但普通人自行起草,最容易踩致命雷区。
第一,大量人喜欢写“谁先提离婚、谁出轨就净身出户”,这类惩罚性、限制离婚自由条款,法律一律无效,甚至会拉低整份协议的可信度。
第二,条款过于笼统,只写“财产归各自所有”,没有列明房产、车辆、存款、理财、股权、公积金等具体资产,离婚时根本无法落地执行。
第三,完全忽略债务划分,只分财产不分债务,一旦对方有个人借贷、经营负债,你依旧会被牵连偿债。第四,遗漏过户、变更登记义务,约定房产归一方却不约定配合过户,对方随时可以反悔、拖延。
真正专业的婚内财产协议,会剔除所有无效条款、列明全部资产明细、区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增设违约追责与强制过户条款。婚姻的保障从不是口头承诺,而是合法合规、能被法院采信的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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