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六、户口在公房内就能分得拆迁款吗?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只有公房承租人跟“同住人”能分得拆迁利益,所有非承租人要想分得拆迁款,前提必须得被认定为“同住人”。根据上海高院对“同住人”的定义,在公房内有户口只是认定同住人的条件之一,要被认定为“同住人”还需要符合实际居住(特殊情况除外)和他处无住房这两个条件。
问题七、如何认定“他处有房”?
答:关于他处有房,常常出现在动迁款分割共有纠纷中,在同住人认定中,“他处有房”仅指他处有福利性住房。
问题八、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答:第一种情形,被拆迁房为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只是领款于婚后,此种情况拆迁款毫无疑问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种情形,被拆迁房为一方婚前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根据规定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享有一定的份额。离婚时,可就该部分补偿利益进行分割。
第三种情况,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且无其他同住人,夫妻间也无书面特别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房屋被拆迁,所得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进行分割。
问题九、“空挂户口”可以分动迁款吗?
答:所谓“空挂户口”是指由于各种原因户口落到系争房屋内,但是不实际居住在系争房屋内的情况。如果是公有住房,一旦被法院认定为“空挂户口”,意味着难以被认定为“同住人”,非“同住人”就不享有拆迁利益,无权分得动迁款。
问题十、婆家公房动迁,儿媳有份吗?
答:若儿媳在公房内居住满一年,他处无房,户口也在公房内,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那儿媳在婆家也是动迁安置对象,可以主张动迁安置中的相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