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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实践中,很多全职太太通过私家侦探,取得丈夫与第三者的亲密照片或录像视频;亦或是通过跟踪尾随丈夫或第三者,偷拍一些亲密照片。由于部分私家侦探法治意识淡薄,取证途径不合法,侵犯了他人隐私权,此时将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严重时可能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分析: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认定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离婚诉讼中的取证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尤其是要去获取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必须采取合法途径,必要时可以申请法庭调取。
那么夫妻一方调查另一方存在婚外情的有效证据包括哪些呢,结合具体的实践,总结情形如下:
1、丈夫微信聊天承认自己存在婚外情;
2、丈夫出具保证书或悔过书,承诺不再发生出轨行为;
3、小区监控和行车记录仪中丈夫和异性同进同出的视频;
4、丈夫开房订单、行程订单、旅游订单、消费订单;
5、丈夫与异性的短信、微信、QQ、邮件、抖音等交友平台的聊天记录;
6、丈夫与异性的电话交谈录音;
7、走访丈夫单位,从其同事、邻居,朋友处,获取丈夫与异性同进同出或同居的证人证言;8、在丈夫和异性去酒店开房时,配偶不要自己破门而入捉奸,可以报警求助警方,说某某某在某地嫖娼,警察一定会来,到酒店后会把双方带走录制笔录(特别有力的证据)。
结语:当事人千辛万苦获取的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并不能产生让对方净身出户的法律后果,如果法院审查认定了,也就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适当倾斜,所以如果获取对方过错证据支出的精力、经济成本很高,也就得不偿失了,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不爱了就体面分开,放自己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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