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驾驶丈夫名下车辆发生事故,丈夫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2023-12-29 16:13:23

940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2022年11月18日,妻子袁某某驾驶登记在丈夫张某某名下的小型客车,沿渑池县韶州路自北向南行驶至韶州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时,与自东向西的行人秦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秦某受伤及秦某手机、衣服、鞋子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渑池县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袁某某负全部责任,秦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秦某被送到县医院住院治疗50天,共花去医疗费2.75万元。张某某的小轿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因秦某的损失数额超出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秦某将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袁某某和张某某一并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让原告尽快拿到赔偿款项以便进行后续治疗,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次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普及法律,最终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秦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35万元;被告袁某某、张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秦某医疗费、物品损失共计7783元;被告袁某某、张某某赔偿原告秦某的后续治疗费用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