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2023-09-01 14: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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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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