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其量刑标准如下:
1.单个犯罪行为的情节严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3.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在实际案件中,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等因素。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则不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