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民间借贷答辩思路

2023-09-14 16:23:51

987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尊敬的法庭:

    本人代表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高利贷案件,向贵庭提交答辩状。以下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答辩理由:


    一、利率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无效。本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25%,因此,被告认为该利率是合法的。


    二、借款人资格


    原告作为出借方,应当承担审核借款人资格的义务。然而,在本案中,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充分审核。相反,被告在借款人提供了合格的抵押物及具有一定偿债能力的情况下,才与其签订了借款合同。因此,被告认为原告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核存在疏忽,其自身应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贷款用途


    原告主张被告的贷款用途为购买房屋,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而被告提供的证据显示,借款人的贷款用途为偿还信用卡债务,并非购买房屋。因此,被告认为原告关于贷款用途的主张并不属实。


    四、陈述证据


    为了证明上述答辩理由,被告现提供以下证据:


    借款合同:证明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25%,符合法律规定。

抵押物清单与评估报告:证明被告在借款人提供合格的抵押物后,才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并对抵押物进行了合法评估。


    借款人银行流水:显示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并未出现大额资金变动,证明其并未利用贷款购买房屋。同时,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能力。


    信用报告:证明借款人在贷款前后的信用状况一直良好,未出现拖欠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


    综上所述,被告认为本案所涉及的高利贷案件并不成立,请求贵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判令由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同时,被告愿意积极主动与原告协商解决争议,以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与最大化。


    敬请贵庭予以审慎查证、公正裁判。


    被告: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