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公婆名字,婚后小夫妻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2024-02-28 1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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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不少男方家长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孩子结婚用的,但毕竟小情侣还没有登记,到时候分手了或者结婚了又离婚了竹篮打水一场空怎么办,所以,很多情况下,婚房都登记在公婆名下,新媳妇想想结婚白捡个大房子住就行了,也就不要求加名字。那么,婚后小夫妻共同还贷,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这种情况主要看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出于某种原因无法将房产登记在共同名下(如:不想占用首套房的资格等),登记在公婆名下是代持关系,且结合婚后只有夫妻还贷,那么,夫妻双方可以主张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的话,最好是签订一份借名买房的协议,并将还贷记录保留好,更加有保障。

  如果没有上述证据,按照登记公示原则,也就是看房产证,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产权就是属于谁的,这套房子属于公婆的财产,与小夫妻没有关系,那么登记在公婆名下就默认是公婆的财产,不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对于婚后已支付的贷款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或者债权。

  (一)赠与

  赠与是指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在实际生活中,出于孝顺,夫妻在婚后的还款可能属于赠与性质。

  (二)借款

  为了公平,婚后还的贷款还可被认定为夫妻借给父母的钱款,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夫妻双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具体操作上,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向婆婆提出返还借款。如果离婚的话,女方可以分割还贷金额的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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