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司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由公司来承担。但如果公司是只有一个股东的“一人公司”不还钱或者还不起钱,债权人能否要求公司的股东还钱呢?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人公司不能提供年度法定审计报告Q及财务账簿等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则可以推断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混同,由股东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和公司财产独立,应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一人公司只有一位股东,股东意志与公司意志高度重合,极容易发生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一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公司独立于个人财产的证明材料,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同时,债权人在起诉公司时也可以考虑是否将公司股东作为被告,采取合理有效的手段,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