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普法-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

2024-04-23 14: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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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虽未达到上述二项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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