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侦查司法实践中,有部分犯罪嫌疑人系在接受公安人员盘问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对于被盘查后到案的犯罪嫌疑人,确认其是否属于形迹可疑类自首,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在如实供述之前,司法机关是否已经根据掌握的相关情况足以合理怀疑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
换言之,要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形迹可疑还是具有犯罪嫌疑,重点是审查确认侦查机关是否通过一定的客观证据或者案件线索指向特定的作案犯罪嫌疑人。
如果有证据或线索指向犯罪嫌疑人,即便犯罪嫌疑人是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法条链接: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