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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位不同。值班律师是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在法院、看守所等场所,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员;而辩护律师则是刑事诉讼中受被告人委托或经法院指定,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律师。简言之,值班律师提供的不是“辩护”,而是“法律帮助”。因此,值班律师并不具备辩护人身份,只是法律帮助者的身份。
权利不同。由于值班律师并非辩护人,他们不享有阅卷权、会见权、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辩护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相比之下,辩护律师则享有这些权利,可以更加全面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职责与工作内容不同。值班律师的职责主要是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在某些情况下,如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时,还可以代理申诉、控告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值班律师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而辩护律师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具体案件案情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包括出庭辩护等工作内容。
费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不同。一般来说,值班律师免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这是作为一种国家提供的法律援助形式存在的。而辩护律师通常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聘请的,他们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尽管也存在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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