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于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妻,如果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国家规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应的奖励与扶助政策。该法进一步指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情况下,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这意味着,遭遇此类不幸的家庭可以从地方政府获得一定的经济援助、心理辅导、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帮助。具体救助标准和措施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一次性补助、定期生活补助、优先安排养老服务等,以缓解这些家庭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创伤。比如,一些地方可能会提供5000至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救助金,以及其他长期性的扶助措施。
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关怀与责任,确保他们在面对不可预见的家庭变故时,能够得到应有的支持与保障。